微信營銷培訓師講師劉杰克老師文摘:微信集贊營銷需重誠信
微信營銷培訓師講師劉杰克老師文摘:微信集贊營銷需重誠信。11月27日、30日,金湖工商局連續接到多名消費者12315投訴,反映縣內兩家商貿公司在開展微信集贊兌換禮品活動中,提前結束活動,導致很多按照要求集滿了98個“贊”的消費者無法按照活動規則兌現相應的禮品。金湖工商局工作人員通過調查了解到,這兩家商貿公司為了做好某品牌白酒的宣傳推廣活動,在微信平臺上策劃了微信集贊兌換禮品的活動。
由于微信平臺有著應用量大、信息傳遞及時的優勢,利用微信平臺“點贊集贊”促銷成了很多商家踴躍嘗試的新式營銷手段。但有不少消費者辛辛苦苦收集到足夠多的“贊”后,商家卻以“活動提前結束”、“獎品全部兌換完畢”為由,拒絕兌現營銷時的承諾。此類事件引起的群體性消費維權事件正日益增多。近日,金湖工商局就連續處理了兩起商家拒絕兌現微信點贊營銷承諾而引發的群體性消費維權事件。
根據活動規則,消費者只需要轉發含有該品牌白酒圖片的指定鏈接到朋友圈,累計獲得98個“贊”,即可兌換某品牌白酒2瓶。但是活動僅開始一天,微信平臺上集滿“98”個贊的消費者就遠遠超過了商家的預期。在現場兌換了一部分獎品后,商家單方面宣布活動結束,停止兌現,引起了在場近百名消費者的憤怒,部分消費者甚至出現過激行為,試圖哄搶禮品。
群體性消費維權事件發生后,金湖工商局立刻開展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安排大量工作人員立刻趕赴現場維持現場秩序。與公安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增加警員制止現場違法行為。安排商貿公司職員對現場的消費者是否達到兌換條件的進行核查,同時指定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登記聯系方式,并現場承諾對該事件將依法進行處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疏導現場集聚的消費者有序散去。
微信“集贊”營銷由于涉及人數多、傳播速度快、不可控因素多等原因,與傳統的市場營銷方式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很多企業在使用微信“集贊”營銷時,還是用傳統的營銷觀念,沒有很好的掌握事態發展的趨勢,很容易產生群體性消費維權事件,加上微信平臺信息的即時性,讓消費者很難收集有效證據,維權難度較大。
金湖工商局通過加強微信營銷指導、建立網絡監管機制、暢通維權渠道等方式,規范微信“集贊“營銷行為。組織單位年輕業務骨干,通過學習微信營銷成功經驗、請教行業專家,結合我縣部分微信營銷實例,編制印發《金湖工商局微信營銷工作指南》,建議商家在做微信“集贊”營銷時,做好活動方案設計,準確估計可能出現的問題和風險,制定應急方案;對營銷文案從《消法》、《合同法》的角度進行規范,杜絕設立最終解釋權、加重消費者責任、獎品與合同約定不符等違法行為。監管人員加大網絡巡查力度,對發布虛假廣告、假冒市場主體進行對外宣傳的、違法有獎銷售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在本地論壇建立網上12315消費者維權投訴站、設立專用消費投訴qq等方式,進一步拓寬消費維權渠道,及時引導消費人群正確維權、有效維權。
金湖工商局執法人員對商貿公司微信營銷方案和發布在朋友圈內的鏈接進行了電子數據采集取證。鑒于商貿公司在微信營銷方案中未公布活動獎品總數、約定活動截止時間還沒到的事實,金湖工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告知商貿公司發出的微信“集贊”兌換禮品活動是一種要約行為。當消費者收到微信鏈接,按照活動規則集齊了98個“贊”后,就已經履行了承諾,表示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商貿公司單方面停止活動構成了違約行為。同時,也將嚴重影響商貿公司及白酒品牌形象。金湖工商局責令商貿公司限期改正其違法行為。
在金湖工商局的協調下,參加活動的近200名消費者近日順利地領取到了相應的獎品,維權群眾普遍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自此,因商家拒絕兌現承諾引起的群體性消費維權事件得到妥善解決。
這也提示在進行微信營銷時,務必建立微信營銷規范,從源頭消除“火災隱患”,否則將對企業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