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培訓老師劉杰克教授文摘:監管將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發展
互聯網金融培訓老師劉杰克教授文摘:監管將促進互聯網金融持續發展。系統重要性監管原則指監管強度隨系統重要性的提高而提升。為了鼓勵創新,降低合規成本,對規模小、系統重要性低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可以設定相對較低的監管標準。與此對應,為了防范風險,抑制盲目擴張,對一些規模大、系統重要性高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提高監管標準。
本次金融危機表明,大型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上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如果倒閉,會造成金融體系的巨大的動蕩。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面臨破產威脅時解決方案非常有限,為確保其安全而不得不將救助成本轉嫁給納稅人。此問題若不能合理解決,將導致道德風險上升,將使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承擔過度風險。
為了解決“大而不能倒”的兩難問題,經過反復討論,金融穩定理事會決定從評估金融機構的系統重要性、強化吸收損失能力、加大監管強度、完善風險處置機制、夯實金融基礎設施等方面來設計解決方案。首先,金融穩定理事會從國際活躍程度、資產規模、復雜度、關聯度、可替代性等五個角度確定了系統重要性的標準。其次,國際監管界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大幅提高了資本和流動性的監管標準,以增強經營的穩健性。最后,要求所有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都要建立恢復和處置計劃,確保金融機構經濟功能的維持和有序退出。目前,全球30家銀行和9家保險公司已分別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全球系統重要性保險公司,其中,包括我國的3家銀行(中行、工行、農行)和1家保險公司(平安集團)。
借鑒國際上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經驗,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根據其業務范圍和經營規模確定監管標準。在發展初期,對涉及資金規模小、客戶人數少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可以執行相對較低的監管標準,對從事小微企業信貸和涉農業務的機構還可以給予適當優惠。隨著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拓展,互聯網金融機構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將會隨之上升,對一些擁有大量客戶、占據巨大市場份額的互聯網金融機構應該設定更為嚴格的監管標準。具有全國性、系統性影響的機構還應建立嚴格的恢復與處置計劃,監管機構也應分配更多的監管資源。
互聯網金融創新帶動金融體系變革
在全球信息通訊和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的情況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出現符合現代服務業的發展趨勢。可以想象,在可預見的未來,現有的金融體系將在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帶動下發生革命性變化。
金融信息和金融知識將集約化,金融專業知識的壟斷性將降低。隨著金融信息和金融知識在互聯網上的不斷普及,從基礎的客戶信用信息到實時的交易信息都將通過互聯網進行儲存和分析,未來金融信息將在互聯網上高度集中且開放。屆時,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對傳統金融業務帶來巨大沖擊,金融業的分工和專業化也將逐漸淡化。未來完全可能出現全球統一的金融信息平臺和知識庫,普通民眾不一定需要掌握金融專業知識,就可以在互聯網信息平臺的指導下進行復雜的金融投資操作。各類理財投資的收益率將趨同,現在活躍的各類理財基金將面臨轉型的壓力。
金融機構的名稱是常變的,而其發揮的金融功能和面對的金融風險在很長的階段是恒定的。如果監管部門只針對機構名稱制定規則,則永遠會落在金融創新的后面,我們建議,對新興金融機構的監管應該根據其金融功能對應的金融風險特征進行監管,即不拘泥于機構的名稱,按金融業務的實質功能和風險特征進行監管。理論上講,互聯網信貸中介和我們常說的“影子銀行”概念非常相像。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影子銀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影子銀行包含所有非銀行信貸中介機構,而狹義的定義則是指沒有接受適當監管的信貸中介機構。從廣義的定義來看,互聯網金融機構符合影子銀行的特征。我們認為,所有承擔信貸中介職能的機構或市場,不論是叫“銀行”,還是“市場”,或是“互聯網平臺”,只要具有相應金融風險特征,就應該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機制。
首先,涉及金融業務且存在逆向選擇風險就要建立準入標準。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金融機構和金融體系天生具有內部脆弱性,一旦破產倒閉又會引發巨大的社會負外部效應,因而成為特許經營行業,通過準入管理來防止逆向選擇和解決“檸檬問題”。例如,根據法律,只有國家授權的金融機構才可以進行公開的資金歸集。公開的資金歸集是通過廣告宣傳,匯集社會不特定對象的資金進行投資。這種方式與資金提供方的窮富無關,也與廣告宣傳的形式無關。大規模社會資金歸集是銀行業務的一個專屬特征,如果非銀行機構進行大規模社會資金歸集,就必須符合嚴格的準入標準。不論通過何種平臺,只要從事金融相關業務,必須滿足機構、業務、人員準入的相應條件,防止出現逆向選擇問題。
金融服務將實現普惠化和標準化,金融創新成為消除階級不平等的新路徑。互聯網金融打破了金融服務的約束邊界,通過互聯網觸角擺脫空間的限制,提高了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獲得性,增強了金融多層次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以前只有富有階層專享的金融服務也擴展到了普通的社會大眾,現代金融可以成為一種打破階級限制,擴大人類自由的革命工具。
其次,具有委托代理問題和道德風險就要加強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不論是互聯網信貸中介機構還是提供眾籌和理財服務的信息平臺,都會產生道德風險,危及消費者的利益。和傳統銀行相比,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社會化風險不是減少,而是增加了。因此,提供第三方支付和金融服務的互聯網機構應該重點加強消費者保護和第三方資金托管。以P2P形式從事間接融資和以眾籌形式從事直接融資的機構還應建立內部風險管理流程,妥善管理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監管部門應該對互聯網信貸機構開展現場與非現場檢查,互聯網眾籌機構也應填報相應報表,定期公布經營管理情況。
互聯網金融機構將進入混業經營時代,贏者通吃。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國際監管機構在傳統信貸業務和證券業務之間強化了“防火墻”。但是,互聯網金融的橫空出世,顯著降低了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區別。互聯網給金融業帶來的最大影響就是混業經營的“大金融”時代的到來。金融機構的日益復雜化和更高的系統重要性將要求更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外部監管機制。
中國歷史上曾是金融創新的大國。在今天,互聯網已經成為一種全方位改變人類社會生活空間的技術架構,其背后所代表的開放、平等、協作和分享等精神也在深刻影響人們的生活,而互聯網精神中的一些社會性特點則和東方的傳統文化非常契合。一方面得益于中國經濟總量和消費市場的迅速成長,另一方面法律和監管制度約束相對薄弱,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程并沒有落后世界太多,其中部分領域的發展規模已經成為全球領先者。展望未來,互聯網技術和精神對金融領域的改造已勢不可擋。互聯網金融在填補傳統金融空白和薄弱環節以及推動普惠金融發展等方面,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而完善的監管體制則是促進中國互聯網金融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基石。
再次,進行顯性或隱性收益承諾就要具備損失吸收能力。無論是顯性還是隱性的收益承諾,都具有合同的約束力。顯性承諾是指在合同約定中已經明確對投資收益進行擔保,如果收益達不到預期水平則應進行補償。隱性承諾是誘導投資者或儲戶對投資收益形成剛性兌付的預期,中介機構對貸款進行隱性的擔保增信。不論是顯性承諾還是隱性承諾,出讓資金方更多地是考量金融中介機構的信用,而不是借款方的信用,因而在遭受投資損失時金融機構必須分擔風險。因此,互聯網金融平臺只要在客戶投資損失時依合同約定或道義上有償付責任,就必須建立資本和撥備類型的損失吸收機制。
最后,存在期限錯配和流動性轉換就要建立流動性管理規則。部分互聯網金融平臺從事資金池業務,利用短期借入的資金投資長期的項目,形成期限錯配風險。與此同時,互聯網中介機構對資金提供方承諾可隨時提取資金,面臨很大的流動性風險,必須建立流動性管理規則。這方面,可以借鑒國際金融監管改革成果,分別針對短期流動性壓力和長期資產期限匹配設立流動性監管指標,降低風險。
此外,還要建立退出機制,降低外部化成本。從事信貸中介的互聯網機構應該加入存款保險計劃,進行眾籌等直接融資的機構應該確保公司的破產倒閉不影響籌資項目的運營和對投資者的回報。從事金融支付的公司應該建立恢復與處置安排,當支付公司陷入危機時,其承擔的金融市場功能可以通過別的公司或平臺得以延續。